《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解读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解读征求意见
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及解读。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现于2021年1月22日至1月3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税务局反映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hzfj@21cn.com)
附件: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
意见征集反馈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解读征求意见的反馈